以案释法|销售“不老药”变“嗜睡符” 法院判决商家“退一赔十” 为追求延缓衰老效果,永宁县男子小永花费5000余元网购号称“重返年轻”的“金至因NMN”保健品,不料服用后出现“早上醒不来”等异常症状。经调查,该产品因添加我国禁用的非食品原料,被法院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近期,永宁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:全额退款并十倍赔偿, 销售 法院 判决 嗜睡 永宁县人民法院 2025-04-18 16:58 7